热点研究 | 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对大气污染的协同治理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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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本研究通过验证我国碳排权放交易系统(ETS)的实施对协同治理大气污染的效果,为我国ETS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科学支撑,为协同治理空气污染和应对气候变化提供了新的思路和策略。
研究背景
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空气污染和气候变化是我国急需解决的两个问题,但目前我国所采取的措施多针对其中一个问题进行治理或应对,同时基于市场机制的空气治理策略并未得到充分开发。
2013年6月碳排放权交易系统(ETS)试点项目在全国七个省市启动,包括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深圳。因空气污染物和二氧化碳具有同根同源性,ETS在促进碳减排的同时,也具有协同减少空气污染物排放的潜力。从长期效益来看,ETS能通过市场手段激励企业自主减排,并将碳排放“货币化”,为环境治理提供资本红利。
本研究验证了我国碳排权放交易系统(ETS)试点政策协同治理的效果,评估了ETS单个要素对环境效益的影响,并提出了基于科学研究的ETS建立及完善建议。
研究方法
本研究运用双重差分法(DID)和中介效应模型,首先检验了我国ETS政策在试点省市协同治理大气污染的效果。应用的数据包括:
1)中国30个省份、267个地级市2003-2016年PM2.5浓度的面板数据;
2)中国各城市2013-2016年统计年鉴中SO2和工业烟气的排放量。
随后,研究评估了ETS系统单个要素与环境影响之间的效应,要素包括配额总量、进入市场的排放企业数量、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量、参与者范围及惩罚机制等。
研究结论
基于双重差分法回归结果分析发现,ETS试点政策协同降低了试点省市的PM2.5浓度,降幅为0.933 μg/m³,以及降低了SO2排放量,降幅为0.7452吨。可见ETS试点政策不仅是一个应对气候变化的市场环境监管工具,也能协同减轻空气污染,增加环境效益。因此我国应推进全国碳市场的顶层设计,从而改善部分地方政府政策滥用的问题,强化环境治理效果。
对单个要素的环境效益影响分析表明,在国家碳交易分配计划当中,配额分配量及进入碳市场的企业数量并非影响PM2.5浓度的关键因素,而在ETS分配计划中制定PM2.5的浓度上限则会带来积极的环境效益:一是扩大ETS对空气污染治理方面的协同效益;二是激励排污企业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实现绿色转型,从而进一步降低PM2.5浓度。研究表明,ETS会激励排污企业采用绿色科技,进行技术升级(表1,列2),进而有利于削减PM2.5浓度(表1,列3)。此外,ETS也会促进产业转型,在一定程度上间接削减了试点省市的PM2.5浓度(表2)。
表1 ETS试点对PM2.5浓度的影响机制分析(绿色科技)
表2 ETS试点对PM2.5浓度的影响机制分析(工业结构-第二产业)
近年来,我国每年投入大量资金开发节能技术、推进污染物减排。为了避免节能政策、污染物减排政策和碳交易政策三者的潜在管理重叠和评估误差等问题,本研究建议加强对以上政策的总体规划及统筹管理研究,夯实三者的链接,以提高协同效益。
此外,实施详实有效的惩罚机制将是实现协同治理、进一步提高减排和排污监管的关键。研究建议,应对全国未能履行减排义务的企业征收一定数额的罚款,形成惩罚机制,从而实现ETS的高效管理,使节能减排和污染物协同治理成为“刚性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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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题目:Emissions trading system (ETS) implementation and its collaborative governance effects on air pollution: The China story
原文作者:Yaxue Yan, Xiaoling Zhang, Jihong Zhang, Kai Li
第一作者单位:Institute of Sociology, 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 Wuhan, 430073, China
期刊名:Energy Policy
出版年月:2020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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